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10名博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4-10-01 阅读:40 天水 高校
公告详情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预引进在读博士研究生计划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我校对确有意愿来校工作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实行预引进政策,可与我校提前签订预引进协议,于在读期间提前享受生活补助、福利待遇等。

二、博士引进计划

引进人数

岗位代码

引进学科

10

GC202401

机械工程类

GC202402

电气工程、自动化类

GC202403

信息、计算机类

GC202404

建筑工程类

GC202405

交通运输类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4.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年龄在45岁以下(1979925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根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和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编委发[2020]6号)精神,应聘人员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享受:

1.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引进、入编等手续;

2.甘肃省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及学校绩效工资等待遇;

3.学校提供40万元以上安家费及10万元科研资助金;可按校内价购买学校住房一套。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引进实行一人一策,详情可面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采取邮箱报名的考生将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毕业学校+职称+姓名后,转换为PDF格式投递至学校公开招聘邮箱gsjdxyrsc@***

2)现场报名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人事处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代表性成果证明等材料的PDF扫描件和《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有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的,可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和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要求,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我校人事处,我校将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审核结果和来校考察考核具体事宜。我校根据成果认定相关要求,对应聘者提供的成果专业水平进行认定考核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及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将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412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当年不予审批聘用。

(六)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因劳动纠纷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者,一律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二)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咨询电话:0938-8365099 0938-8366016

监督举报电话:0938-836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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